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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软管引发爆炸,业主与燃气公司共同担责

日期:2022-02-20 07:59:01


Z 燃气人

12月30日,新都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赵因同一社区业主周的气体泄漏爆炸而损坏了房屋和家用电器,法院裁定周和气体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2016年3月21日,周的房屋发生燃气爆炸,损坏了赵的房屋和同一社区的室内家用电器。事故发生后,经专家调查,周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炉与燃气管道连接处的燃气软管有许多旧的损坏孔,导致气体泄漏。间接原因是厨房设施设备管理疏忽,未检查厨房气体管道,及时发现和更换损坏的气体软管。

事故发生前,燃气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和2015年9月11日前往周某房屋进行家庭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均为软管超长、穿越违法、安全隐患,需整改。

经审理,法院认为,周作为燃气用户,未履行安全用气义务,忽视厨房设施设备管理,未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换损坏的燃气软管,造成燃气泄漏。如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燃气公司虽然履行了入户检查义务,但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燃气公司在2013年发现并在2015年再次发现相同的安全隐患,但未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违反安全供气法律义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建议,在安全使用天然气的同时,应重点关注燃气公司的家庭检查结果和建议,及时纠正缺陷。燃气公司作为燃气经营者,应建立并积极实施燃气安全评价和风险管理体系,安全不是小事,责任大于天,不仅定期检查用户是否标准化燃气,还需要及时回访用户缺陷燃气整改实施,必要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确保消除安全风险。

燃气软管引发爆炸,业主与燃气公司共同担责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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