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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燃气设施保护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日期:2022-02-19 09:03:01


违反燃气设施保护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燃气设施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防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或者不定期检查、检测、维护、维护,.....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违法行为。(1)违法主体。燃气经营者(2)违法行为。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防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维护。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履行燃气设施的保护义务,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相关链接: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具体要求是什么?2、法律责任。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燃气经营者,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燃气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然后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在法定金额内作出罚款决定。(注:本文部分来自《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农林城市建设资源环境保护法律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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