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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

日期:2022-02-23 22:01:01


【湖南】关于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1〕826号

各相关企业:

今年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自4月以来,三桶油公司多次提高我省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湖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调整规定〔2021〕根据771号)的相关规定,经调查,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长沙等10个城市的天然气采购成本现决定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高长沙等10个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的销售价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上调原则及具体价格

2021年10月1日前,上游气源涨价因素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2021年10月1日以后,上游气源涨价因素按照当地终端销售价格最高涨幅不超过20%的原则进行价格指导;在下一个调整周期中,将考虑一些城市燃气企业无法同时全面传递的涨价因素。大型燃气用户可与城市燃气企业协商,适当减少联动增长。联动增长后非居民燃气终端销售最高限价见附件。

二、调价时间

价格调整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实施。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将于2022年4月1日及之后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指导。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彻底解释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必要性,及时响应社会关注,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湖南」关于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

2.严格执行浮动政策。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公布价格,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加强价格监测。各地要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化,加强价格预警预测,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异常价格波动,及时合理调整天然气价格。

4.确保市场的顺利运行。上游供气企业与城市燃气企业应加强供需联系,组织各种资源,不断优化我省燃气源结构,合理控制我省燃气源采购成本,确保天然气市场的顺利运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发改委反馈。

附件:

长沙等10个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改委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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