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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采购LNG,财政补助气价倒挂差额的1/2

日期:2022-02-21 08:04:01


应急采购LNG,财政补贴气价倒挂差额的1/2!为保障民生用气,石家庄鹿泉区采购燃气企业LNG资金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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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者按:管网应急补充:管网应急补充LNG特别是在2020年,作为保障民生用气的重要手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1年采暖季三次极寒天气过程,LNG天然气民生保供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LNG自去年以来,采购价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而居民用气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远低于政府定价LNG采购价格导致燃气企业购销成本严重倒挂,财务压力巨大,民生用气保障在采暖季高峰期面临断供风险。在此背景下,石家庄市鹿泉区发改局起草了《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11月18日,鹿泉区政府发布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资金补贴管理办法》<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贴管理办法(暂行)分为五章:一般规定、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保障措施和附件。补贴范围为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合法经营和国家储气能力建设的要求LNG储气设施的燃气企业应急采购LNG,用于直接保障民生用气。鼓励燃气企业提前购买储备LNG,提前购买储备LNG,在紧急情况下,直接保障民生用气的用气量计入补贴范围。LNG审查和补贴发票差额。区级财政补贴气价倒置差额的1/2,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补贴后的剩余差额由燃气企业自行承担。并规定了补贴资金的计算方法、资金预拨、清算方法、保障和监督。石家庄鹿泉区的此举也可以为其他地区制定应急采购LNG为有效解决燃气企业供暖季节的燃眉之急,提供资金补贴参考。

以下为原文: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贴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区政府第三届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您。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2021年11月18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缓解全区采暖季期间天然气需求持续攀升导致的供应紧张局面,降低燃气企业因价格倒挂造成的断供风险,着力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然气供应、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合法经营,并按照国家储气能力建设的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行LNG储气设施的燃气企业。本办法所称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燃气企业为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在紧急情况下,由于上游管道供气不足,应急采购LNG,为减轻燃气企业的经营负担,政府燃气企业的经营负担。

第三条 补贴原则。补贴资金遵循统筹兼顾、保障民生、突出重点、政企共担、公开透明、加强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政策依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实施了重点分工和责任分工(〔2018〕-85)、河北省发改委等四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0〕168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管道规定〔2018〕38)石家庄市发改委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主城区采暖季应急采购》LNG资金补贴管理办法(暂行)通知(石发改运行)〔2021〕537号)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实施气源。区发展改革局应当组织燃气企业准确预测高峰月、高峰日民生用气需求,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天然气供气合同,建立健全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供气企业预测预警协调机制,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第六条 应急调度。燃气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坚持底线思维,以保障民生、公共、重点为原则,实施详细的峰值能力清单,分级制定压力措施,明确限制顺序,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区发展改革局调度指挥,应急采购LNG,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应急采购LNG,财政补助气价倒挂差额的1/2

第二章 补助范围

第七条 承担天然气供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合法经营天然气管网设施,按照国家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建设经营LNG储气设施的燃气企业应急采购LNG,用于直接保障民生用气。鼓励燃气企业提前购买储备LNG,提前购买储备LNG,在紧急情况下,直接保障民生用气的用气量计入补贴范围。

第八条 液化厂(站)利用管道气液化的气量、燃气企业、上游供气企业和海外LNG由资源供应商签署LNG中长协购销合同供应不在补贴范围内。

第三章 补助标准

第九条 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解决。

第十条 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燃气企业因保障民生用气而产生的采购LNG,按燃气企业采购LNG审查和补贴发票差额。区级财政补贴气价倒置差额的1/2,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补贴后的剩余差额由燃气企业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计算公式。补贴资金=(燃气企业为保障民生用气应急采购LNG平均气价总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终端民生销售气价)×LNG补充管道气实际供应的民生用气量×50%。

第十二条 资金预拨。对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燃气企业,燃气企业应当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申请。经发展改革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向发展改革局发放区级补贴资金。发展改革局收到区级预拨资金后,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实施,预拨资金不高于燃气企业计划应急采购LNG50个气价倒挂部分产生%。

第十三条 资金清算。供热季结束后,燃气企业向区发改局申请补贴资金清算,发改局应当依法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燃气企业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进行核查LNG购销合同、付款票据、预拨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审批等相关资料,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清算区级补贴资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加强组织。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燃气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采购LNG、组织实施补贴资金的申请、使用、拨付、清算。

第十五条 依法进行监督。燃气企业应当确保提供的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补贴周期。将不诚实的燃气企业列入不诚实的名单,并对不诚实的行为实施联合处罚。相关信用信息收集到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经天然气运行调整主管部门认定后,相应纳入城市信用监测和石油天然气行业不诚实的联合处罚范围,并通过中国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欺诈、非法取得补贴资金的,依法查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 社会监督。区发改局应当公开宣传补贴资金的最终分配,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情况的含义为:

(1)受寒冷天气、农村天然气波动等因素影响,高峰时段天然气供需紧张。燃气企业应急采购以确保民生用气需求LNG补充管道气。

(2)由于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异常因素减少管道天然气供应、自然灾害、管网输送能力有限,导致部分地区部分天然气供需紧张,天然气企业应急采购求LNG补充管道气。

(3)国家、省、市、区统一平衡重点地区和特殊时期气体资源,启动天然气冬季应急预案,发布调度指令,压力非保护等应急措施,燃气企业为确保民生气体需求应急采购LNG补充管道气。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一年。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发改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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