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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违规拉载144瓶液化石油气罐,驾驶人被判危险驾驶罪

日期:2022-02-28 20:14:01


驾驶机动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加剧事故后果,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同时,也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章行为。被查处的司机普遍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底,四川省高速公安局第一分局处理了四川省第一起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给大多数幸运司机敲响了警钟。

2月19日23时许,G5成雅高速雅安至成都双流段,程驾驶川A车牌轻型货车后面有一辆川式货车L车牌轻型货车追尾。令人惊讶的是,程驾驶的川A散落在车牌轻型货车集装箱中的液化石油气罐在高速公路车道上滚动,液化石油气体泄漏。如果你不小心,会发生剧烈爆炸。现场情况非常危急。

四川首例!违规拉载144瓶液化石油气罐,驾驶人被判危险驾驶罪

接到报警后,高速公安一分局三大队火速反应,首先对辖区道路进行双向断道管制,并会同高速交通执法、消防部门、成雅高速公路路公司施救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妥善处置发生泄漏的液化石油气体,才避免了此次事故酿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现场清点后,货车共装载液化石油气罐144瓶,程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车辆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条件;大量液化石油气罐非法运输,严重影响道路驾驶安全,极大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公安一分局经研究,决定组织专班对该案立案侦查,并追究驾驶人程某相关刑事责任。专案组克服了无案例可循、取证难度大等困难,最终成功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5月31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判处程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款1万元。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四川省第一起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在这里,公安部门提醒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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