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资讯 > 天津通报“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钻孔施工打破管道 3人被刑拘
新闻资讯


天津通报“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钻孔施工打破管道 3人被刑拘

日期:2022-02-25 09:07:01


中国网财经

3小时前 ·

中国网财经8月25日电(记者 李斌 王嘉浩)8月23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通报了冀州区上仓镇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了上仓镇200多户居民的供气。事故发生时,3名作业单位被拘留,14名相关单位被处罚或训诫。

“6.28事故发生于2021年6月28日17时28分,位于天津市冀州区上仓镇高家庄村东侧田间路附近。天津金牛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运营商,使用钻机进行土壤取样钻孔,造成埋地燃气管道损坏,造成燃气泄漏。施工人员未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宏忠作出重要指示。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检查办公室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后,经市政府同意,市应急局牵头成立了冀州区上仓镇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调查组。

天津通报“628”燃气管道泄漏事故:钻孔施工打破管道 3人被刑拘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单位未与当地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联系,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计划,未查明作业范围内的地下燃气管道,未经授权安排作业人员距离燃气管道0.3米以内盲目钻孔,导致3米以内盲目钻孔。De200中压燃气管道损坏。

据了解,事故项目名称为“天津市浅层地下水易污性调查评估及综合研究项目”。发包方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承包方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与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体。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监测总站委托金牛座公司进行土壤取样钻孔作业。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天津市金牛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建议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其处罚人民币10万元整,并将金牛座公司列为严重失信企业。同时,因涉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业现场负责人、钻探机操作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

天津地质环境监测站在事故中也违反了《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建议市城市管理部门处罚10万元,并建议监测站对天津地矿局党委进行深入的书面检查。同时,建议相关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和训诫。

冀州中燃宏凯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涉及燃气管道的产权单位,违反《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在燃气管道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制度不完善,检查记录不完整,未注明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冀州中燃宏凯能源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

(负责编辑:赵荣)


首页  电话  顶部
栏目导航
cache
Processed in 0.005209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