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3 22:03:01
作者|王伟艺
2021年9月30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燕湖社区贸易市场6》·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引用了许多《安全生产法》,但其内容与现行《安全生产法》不符。
例如,报告第23页引用了《安全生产法》第38条的规定:
但实际上,现行《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是:
国家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制定目录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报告第二十四页引用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但实际上,现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报告引用的《安全生产法》是2014年修订的版本,而不是报告具体规定引用的错误。现行版本为今年修订和9月1日生效的版本。
表面上看,这个问题是一个引用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适用于法律的问题。
由于报告中引用的这些规定是法律依据,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是否负责、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追究责任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结果也可能不同。
那么,报告引用旧版《安全生产法》有问题吗?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决定。
2021年6月13日,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在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公布后。
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决定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因此,新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
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时,虽然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发布,但尚未实施。按照法律不可追溯的原则
因此,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报告引用旧版《安全生产法》没有问题。
但是,报告发布的时间已经是9月30日,新《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一个月,目前都是使用新《安全生产法》。
报告应在引用时注明2014年修改的版本,否则容易引起误解。
今年《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是一项重大修订,共有42条修订意见,涉及多项规定。如果事故适用于新的《安全生产法》,责任将更加严格。
因此,学习和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要求施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要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