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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燃气“干货”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日期:2022-02-22 10:52:01


Q为什么配备燃气设备的房间不能用作卧室和休息室?答:如果燃气表、燃气灶、燃气管损坏泄漏,不易检测,更有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等危险。

Q2.为什么使用气体时没有人看管它有危险?答:使用气体时,不要离开,随时注意燃烧情况,调整火焰。由于汤溢出,火焰可能会被浇灭,或者当使用小火时,火焰被风吹灭,气体继续出现会导致爆炸、火灾等事故。为避免上述危险,应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炉。

Q3.停止使用燃气时如何做好安全检查?答:睡觉前、出门前、停止使用燃气时,应检查燃气开关,确认是否全部关闭,人行阀门应关闭。

Q4发现漏气怎么办?答:如在室内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并检查燃气灶开关是否关闭。如已关闭,可能是燃气管或燃气表处漏气,应立即将燃气表前总阀门予以关闭,随即到室外打电话通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检查。燃气用户外出家中无人时,应关闭燃气表前总开关,以保证安全。

Q5发现漏气时应注意哪些安全禁止?答:如果燃气支管漏气,用户无法切断气源,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在维修人员到达之前,用户不得呆在室内,严禁进入各种火灾或开关灯,以免引起爆炸。

Q如何识别气体泄漏?答:气体是一种看不见的无色气体,肉眼看不见。但为了日常气体安全,气体中添加了一种特殊的气味剂,便于气体泄漏,可以及时发现。如果用户在家里闻到一种特殊的气味,他们应该注意它是否是气体泄漏。在寻找泄漏时,可以用肥皂水涂抹气体表、炉灶和管道连接处。气泡发生的地方是气体泄漏的地方。检查时记得不要使用明火。

Q7如何识别燃气表炉附近堆放的东西的危害?答:在燃气表、燃气炉、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周围,不要堆放废纸、塑料制品、干柴、汽油、竹篮等易燃物品等杂物,防止未熄灭的火柴茎引起火灾事故,妨碍维护。

Q8如何调整火焰?答:使用锅煮食物或水壶烧水时,火焰应根据锅底面积和火力的需要随时调整。火焰不得超过锅底和锅底面积。燃烧器与炉体之间的风力片应以火焰发蓝、明亮、有力为准。

Q9燃气空烧是浪费吗?答:使用燃气时,应立即关闭,再次使用,不要让燃气空烧,也不要为了怕麻烦而浪费燃气。

Q10如何使用燃气灶开关?答:打开气源开关,用手推开旋转,逆时针转90°、听到喇叭声后,燃烧器可以用火焰燃烧(如果听不到反应重复)放开手。此时燃烧器火力下降90°对于最小火焰,向上可以调节到截断气源。

Q11燃气灶如何维护?答:燃气灶表面的污渍要经常清洗去除,防止生锈。燃烧器的火眼容易被汤里的灰尘堵塞,可以经常用铁丝或旧牙刷疏通。

Q12室内装修时如何处理燃气管道?室内装修遇到燃气管道时,应向燃气公司申请,由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更换。燃气管道是一种易腐蚀、易泄漏的管件。许多用户在装修时将管道埋在墙上(地面),不易检查,对正常维护危害很大。因此,用户在装修时必须将燃气管道暴露在室内,以便及时处理腐蚀和泄漏,确保燃气安全

Q13其他注意事项:(1)经常教育儿童不要玩煤气炉阀门、软管等煤气设施,以免扭曲阀门或忘记关闭,造成煤气泄漏事故。还要教育儿童不要挂在暴露的煤气管上玩耍,以避免管接头松动和泄漏。(2)严禁用空气燃烧气烘烤衣服、床单、儿童尿布等,以免烧焦和着火。(3)煤气炉、热水器等燃气设备不得在门窗关闭的室内使用,也不得在空气循环环境中使用。(4)不得在煤气管道、煤气表等煤气设施上悬挂物品,不得用绳子拉线,以免松动管接头造成泄漏。必须特别提醒的是,煤气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不得焊接在煤气管上,以免发生事故。(5)煤气设施安装完成后,燃气公司应负责点火试用,禁止私下点火试用。(6)用户不得擅自加长燃气软管的可能性可能性。家用软管的两端不得使用橡胶软管卡锁紧,因为橡胶管的损坏和泄漏的可能性不得增加长。用户不得增加。

来源:沈阳日报

13条燃气“干货”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你知道这些检查和自救方法吗?

日常生活中,居民在使用燃气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遇到燃气泄漏又应该怎么做?10月21日,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专家提醒,居民平时应多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一旦家中燃气泄漏,杜绝一切火源,立即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电话或者119报警。专家介绍,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灶时,先点火后开灶具开关,停用时先关气阀后熄火。注意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燃气管道接口进行查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燃气表发生数字变化,可能有漏气情况。如果确认家中发生燃气泄漏,不能动用任何明火、按任何的电器开关,不要使用移动手机打电话,避免引发燃气爆炸。

严禁擅自拆除、改造室内外燃气管道和设施

国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私自更换燃气管道是违法的,危害自身和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共燃气阀的;

(二)以燃气管道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方使用和储存燃气;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或者未配备考核合格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人员;

(8)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和维护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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