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2-20 07:59:01


Z 燃气人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势头,近日,云南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云南省城市燃气安全调查整改工作实施计划,提出整改目标:到2022年底,燃气行业安全整改取得积极成果,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大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点任务

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对燃气经营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和整改.燃气经营企业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的老旧燃气管网安全评估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在用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14类问题隐患。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属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依照法律、法规对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的燃气企业进行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燃气经营市场整治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燃气经营许可证进行全面核查;省交通厅负责对燃气运输车辆许可证进行全面核查;省市场监督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进行全面核查。整改措施: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坚决打击黑气点、黑气瓶、黑气运输车辆;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二)对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社区、城中村的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整治:1.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局负责组织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学校,省卫生委负责组织医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商住混合体,对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整治非法占用和穿越封闭空间的燃气管道。气瓶间非法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在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软管、减压阀等燃气设备,私接三通.老小区、城中村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老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道、立管、管道穿越楼板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老小区、城中村非法设置非法储存充电装置,居民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腐蚀严重,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整改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进行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备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计划,并向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地方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商业、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自检和自我改革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逾期不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依法关闭取缔。(3)对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和整改.燃气工程项目合规性验证整改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燃气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核查,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整改措施:不符合当地土地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整改范围,未实施的不予批准;已实施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建设、变更燃气设施的燃气项目将严格查处。.燃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局牵头,对在建燃气工程及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整改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通知、安装监督检查等问题。整改措施: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应严格检查主要管道标准,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风。对于燃气管道周围的在建工程,应严格执行燃气设施的保护计划。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分包、非法分包、关联,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合格投入使用,不执行第三方施工期间专项监督规定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或超过合格等级的燃气工程施工,坚决处罚和撤销。(4)对燃气源头等燃气源头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和整改:由省市场监督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不符合现有燃气工具、燃气产品认证要求的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调查:严禁对不符合电子商品、销售标准的燃气源头的燃气工具、配件进行全面调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职责,明知经营者使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气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附件等产品,不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处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销售燃气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堵塞不合格燃气设备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5)综合调查整改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整改重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燃气站设施、燃气管道,全面掌握建设时代、产权所有权、管道材料、安全状况,2000年前建设燃气管道设施、人工燃气替代天然气旧管网综合安全评价,包括安全状况评价和20年以上管网综合检查,提出燃气管道更新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进入年度重点项目。按照能改就改,不改就拆,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统一标准,分类处置的原则,推进建设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管道燃气企业管网监控系统、压力传感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启动。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还应组织本行业或本单位管理的燃气用户进行燃气使用安全自查,督促自查和隐患整改;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杜绝燃气安全事故。二、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层层部署(2021年12月底前)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梳理城市燃气规划、建设、运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中存在的其他隐患,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二)层层部署(一)。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和其他燃气用户组织调查整改,全面了解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掌握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基本情况和问题隐患台账清单,确保基础清晰,情况清晰。(3)全面整改(2022年4月至9月),根据行业动态更新重点整改的燃气安全隐患清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资金保障。如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应做好警告和提醒,落实人民防空、物质防空和技术防空措施,确保安全。采取上市监督、监督检查、公开调查、秘密调查、联合执法、考核评价、警告通知等方式,继续加强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4)全面完善(2022年1010月),完善专项经验和安全机制,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快年度安全面监测和预警工作。进一批四项安全生产目标。四四个城市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步完善四项经验和预警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资料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如果本文对您有帮助,请转发并与更多同行分享!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回复加群,加管理员加入群。

燃气人团队愿意与行业共享自己的数据库、资源储备和信息渠道

行业专家和老师与我们共同铸共享平台!


首页  电话  顶部
栏目导航
cache
Processed in 0.007452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