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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全培训一定要让本人签字,不签字等于没培训!罚10万

日期:2022-02-19 09:01:01


安全学校每天分享安全应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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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全培训造假成本极高,处罚加码!一定要让我参加,我签字!

1、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罚款金额已从5万增加到10万!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被罚款。累计最高罚款35万元!

二、应急管理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有效提高员工安全质量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最近决定,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改。目前,安全生产培训暴露了培训形式、考试检查不严格,甚至涉嫌考试作弊等突出问题。例如,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培训机构举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未经授权压缩培训时间,员工将答案复制给学生进行考核;北京市大兴区特种作业考试点与培训学校勾结,以保证的名义,超过正常市场价格收取培训费用,提供考试作弊一站式服务。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导致一些安全技能不足的从业人员进入相关岗位,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不按照培训大纲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减少培训时间,甚至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联系,举办班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不按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理论考试监督和实践考核不严格,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或者不按计划实施培训,按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认证制度等违法行为。

造假案例

,时长03:10

多起安全培训造假处罚案件

案例一:因同样问题,10家企业被罚18.6万元近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曝光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问题受到处罚的10家企业,问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

▲来源: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案例二:试卷评分与试卷总分不符,被罚款9000份「湖南应急管理」据新闻报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新员工考核试卷评分为100分,但试卷实际总分仅为80分,试卷评分与试卷总分不一致。经调查确认,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长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公司处以9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一人代替多人签字。今年4月,山东省日照市兰山区依法查处了一家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案件。兰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调查,发现公司为处理检查,一人代替多名操作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上签字,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熊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没有按照《安全省应急管理部门1000元行政处罚表》的规定填写。

河北省应急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022年安全培训一定要让本人签字,不签字等于没培训!罚10万

案例四:为了及格,放水加了4分,一分就值4975元!

近日,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公司加油站因员工安全培训考试实际成绩57分,被滨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19900元罚款!

不认真参加安全培训的,先交钱!

案例五:5月14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公司时,发现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中,多份答题纸与考试登录表笔迹相似。经现场询问,公司安全员为了应付检查,更换了多名操作人员抄写考试题,制作了虚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目前,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并将严肃查处!案例六:无培训证明材料,被罚款52020年7月3日,浙江省嘉兴市交通局执法人员在南湖区大桥镇焦山门村嘉兴协和运输有限公司发现,公司2019年12月企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记录会议人员名单登录表记录孙、胡、车三人未参加12月21日企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同时,登录表有上述三人填写注释,但单位不能提供三人补充证明材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7月28日,嘉兴市交通局依法对嘉兴市协和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5万元(5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7:未记录培训情况,罚款12020年7月30日,浙江省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检查,发现单位未如实记录(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签署2020年安全责任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8月27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进行了罚款1万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8:未记录培训情况,罚款2020年7月27日,浙江省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中野塑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公司叉车驾驶员未持有叉车驾驶证(1万元)。案例8:未记录培训情况,罚款2020年7月27日,浙江省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发现公司叉车驾驶料有限公司叉车驾驶证。2020年8月27日,黄岩区应急管理局责令浙江中野塑业有限公司限期处以2万元罚款。

综上所述,安全培训造假成本极高,最高罚款35万!本人未签字,罚款10万!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与者和考核结果。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实上,安全培训的成本实际上很低,但事故的成本很高。只有真正组织培训、教育和考试,才能护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培训假不允许,严格处罚跑不掉@全体员工,2022年不参加安全培训,先交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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