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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亿!广东城燃“十四五”规划将投巨资用于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

日期:2021-12-18 12:00:01


1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印发了关于《广东省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目前,天然气终端价格偏高。广东将采取从严控制企业利润水平、凡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等措施,使燃气终端价格更合理。“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投资1083.55亿元用于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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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燃气终端价格更合理


据悉,广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天然气年用气总量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用气人口增长约3315万人,达到7590万人以上;管道天然气普及率由45.8%增长至70%以上;城镇燃气管道建设22900公里以上。


规划指出,目前燃气发展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偏高。据调查2019年广东城镇管道天然气综合购销差价为0.47-2.01元/立方米(平均0.87元/立方米)。目前广东各地级市主城区天然气居民用户价格(第一档)在3.4-4.2元/立方米之间。据全省195家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目前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终端气价在1.32-5.46元/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59元/立方米,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广东气源以海油供应为主,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占比超过80%,气源价格在全国处于高位。二是广东省天然气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在燃气设施建设上土地、人工成本较高。三是广东是全国唯一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并将市政管网建设费用完全计入配气成本的省份,导致配气价格偏高。四是部分地市供气层级较多,存在层层转输、层层收费现象。


对此,规划指出,要加强终端价格监管,使燃气终端价格更合理。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定价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各地对城燃企业有效资产、准许成本等进行监审。此外,由各地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并核定独立配气价格,从严控制企业利润水平,严防城燃企业实际购销差价高于政府核定配气价格的行为,探索按用气量分类制定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切实降低城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清理规范城燃企业收费,凡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变换名目再另行收取费用。


加快推进城镇用户“瓶改管”工程


规划还提出,加快推进城镇用户“瓶改管”工程。新建住宅应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鼓励用户开通使用天然气。已建成管道天然气设施的住宅要争取实现开户点火。已建住宅小区、城中村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具备敷设管道天然气安全条件的要完成改造和开通工作。


规划要求按照“标准提高、只减不增、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现有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转、并、改、扩,淘汰落后的站点设施;提高灌装站的建设标准(单站储罐有效容积宜大于300立方米),增加智能充装和视频监控设备,提升灌装站本质化安全。


具体工程项目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互联互通管道299.3公里。重点建设深圳都市圈城市燃气高压管道互联互通工程、东莞和惠州互通东平大道(东部快速干线-东平东江大桥)项目、东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工程莞深互通(惠塘高速-深圳求雨岭门站)项目、佛山至广州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肇庆至佛山互联互通工程、肇庆至云浮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揭阳市互联互通工程。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800亿立方米/年。


附件:《广东省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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