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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燃气管道违法!山东聊城一地开出『首张』居民罚单!

日期:2023-01-10 13:58:35


  近期,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用户私接燃气管道事件并立案调查。


燃气设计

  2022年10月,燃气公司安检人员对崔八里村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时,发现一用户擅自将其燃气表后的燃气管道进行改动,从原管道处开口安装管道通向另一房间,并在该房间内设置了3个燃气接口,燃气管道还被塑料袋包裹,并与自来水管道一同捆绑,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用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阐明该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列出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期限,并依执法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冠县按照省、市清洁取暖改造相关要求,相继完成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14万余户。随着农村地区天然气居民用户的激增,用户擅自改装燃气管道的行为时有发生。


  根据燃气法规相关规定,燃气用户对户内燃气设施实施安装、改装、拆除作业时,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施工,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用气常识


  NO.1



  居民不能私自拆除改造燃气管道,电源开关、灶具与燃气设施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如需改动燃气管道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NO.2



  为了使天然气燃烧充分,不产生有害气体,使用燃气灶和热水器时应开窗通风,用完请立即关闭燃气具前控制阀门,做到人离火关。


  NO.3



  燃气管道上不能悬挂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免造成管道弯曲变形、管道接口松动而导致漏气。


  NO.4


  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气质燃烧特性不同,要使用相适配的燃气用具,两种气源同时在一个用气地点使用,容易发生误开阀门操作,造成燃气泄漏;在燃气场所同时使用煤、炭等明火,一旦燃气泄漏遇明火,易发生燃气闪爆事故。为了安全,居民在使用管道燃气时,请移除液化气、煤、炭等其他燃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使用不当将会引发事故,给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害。燃气管道不同于其它管道,它的施工与安装专业性很强,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给您的人身及家庭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为了用户以及邻居的用气安全,请不要擅动燃气管道。同时,希望广大用户积极参与安全使用燃气,清除安全隐患的治理活动,自觉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燃气安全使用的良好环境以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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