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燃气工程设计中管道障碍物的穿跨越(下)

日期:2021-09-18 12:00:01


上篇文章为燃气工程设计中管道障碍物的穿跨越中篇,本篇为下篇

 

在燃气工程设计中,需要考虑施工的审查与合规问题,架空燃气管道的选线与敷设时应征得规划、桥梁、铁路、公路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次高压、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城市燃气工程设计中,中压和低压管道的应用是最常见和常用的。

 

2)燃气工程设计中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不限。

 

3)架空敷设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2-4的规定,此表可作为燃气工程设计常见距离参考表。

 

4)输送湿燃气的管道应采取排水措施,在寒冷地区还应采取保温措施。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2。

 

5)燃气工程中的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表2-4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

 9

注:

1. 厂区内部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道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5.5m。燃气工程设计时,在车辆和人行道路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0.35m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

 

2. 电气机车铁路除外。

 

3. 架空电力线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尚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首页  电话  顶部
栏目导航
cache
Processed in 0.00689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