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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计对输气系统运行管理的一般要求

日期:2021-09-09 13:41:34


实施城镇燃气设计的运行、维修、抢修工作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气、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营管理也是公司优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天然气输配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调压站(箱)、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以下是对输气系统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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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燃气设计设施运营、维修维修单位和部门应逐级建立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责任制以及应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城市燃气供应单位应设立运行、维修、抢修的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24小时向社会公布报修电话,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运行、维修、抢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才能上岗。具有燃气专业知识和燃气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有一定的事故处理能力,遵守本岗位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等。


3、气体安全装置或重要部位必须有识别标志。在操作、维修和抢修燃气设施时,必须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和保护装置。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4、燃气设计输配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例如: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2号《城市燃气管理办法》(GB50028-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0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


5、进入调压室、阀井等气体设施场所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水前应检查是否有气体泄漏,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2)地下调压室、阀井内作业,必须穿戴防护器具,系好安全带,配备专人监护。操作者应该轮转操作。3)维修电器时,应切断电源。4)进行维修维修时,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会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敲击作业。在供气高峰时,燃气管网末端应选择用户,检测管网的供气压力,分析管网的运行状况,并对运行状况不佳的管网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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