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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安全监管局转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平果县乙炔气厂违法生产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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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平果县乙炔气厂违法生产情况的通报》(桂安监管三〔2017〕152017年10月13日前,2017年10月13日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并报市安全监督局。联系人:叶飞燕,联系电话:0775-4563401;邮箱:weihuake512@163.com。

贵港市安全监管局转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平果县乙炔气厂违法生产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平果县乙炔气厂非法生产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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