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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2017〕412017年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准确及时填写统计数据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紧部署,认真审核、录入、汇总、分析矿产资源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按时上报。
2017年度矿产资源统计对象包括所有非油气矿产认证矿山企业,加强矿山企业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矿山企业填写资源统计基础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做证书(采矿许可证)表。
二、矿产资源统计(储量)
(1)《统计表》储量部分(固体矿产)的填写应与矿山储量的动态监测相连,并与经批准的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保持一致。储量统计数据库中的矿区编号、矿山许可证编号和空间坐标应准确、完整。对于储量变化较大的矿区和矿山,应提供数据源依据。
(2)请于2018年2月23日前向省部门报告储量统计数据库、登记数据库和统计工作报告。3月15日前,省部门对市局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进行集中审查和总结,抽查部分市县统计表和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秦宝婷,电话:15227827952,电子邮件:571838021@qq.com;王权,电话:0311-66771352,18633929161。
三、矿产资源统计(开发利用部分)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度报告的要求填写《统计表》(开发利用部分),必须完整填写。
一是严格审核数据,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各地在通过《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网上报告系统》向省厅报告前,应将填写数据导入单机系统,通过系统数据检查和人工审核逐矿进行审核。对于数据露填、数值范围、数值逻辑、唯一性、平衡性、一致性不合格的矿山数据,应将数据返回矿山企业重新填写,严格控制数据填写质量。为确保开发利用统计年度报告按时完成,部门矿业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市统计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城市进行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矿业权配置。二是做好与当地采矿权登记数据的核对比较,杜绝隐瞒、遗漏、虚假报告的现象。各级根据部下发布的基数与当地采矿权数据库进行仔细比较,增加未列入基数的已发布的采矿权,严格审查未填写的采矿权,坚决杜绝不填写的差异的原因,说明采矿许可能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差异。
2018年1月23日前,各地必须向省厅提交统计数据和统计报告。联系人:彭鹏涛,电话:0311-67669056,15100179767,电子邮箱:pszx400@163.com。
河北省国土资源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公办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