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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国土局出台煤企转型土地处置政策

日期:2022-03-05 09: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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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国土局出台煤企转型土地处置政策

企业直接退出的,符合规划和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合并重组的划拨土地符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继续以划拨的形式使用。合并重组、转让企业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转让国家鼓励产业发展的,可以在5年内继续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工业用地不涉及改变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建设容积率,不增加土地价格。

对于停建项目,未交付土地、未缴清地价款的土地,退还已缴地价款,并给予受让人补偿,土地由政府收回另行安排;对已缴清地价款、领有土地权利证书,但未达到转让条件的,可由权利人交政府协议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也可转为其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

建成企业用地手续不完整的,依法办理后,先完善用地手续,再按规定办理。

为鼓励煤炭产业转型发展项目复合利用土地,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坚持农业、农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经验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支持煤炭产业转型和新农村产业新形式的综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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