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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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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能源发展改革至关重要。目前国内外形势复杂,能源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任务艰巨。

为家能源局研究制定并发布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不断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

能源结构。煤炭消费比例下降到56%以下。当新电能取代电能约2000亿千瓦时时,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的28%左右。供应保障。国内能源生产总量约42亿吨标准煤,石油产量约1.96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约2025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1亿千瓦左右。质量和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能耗降低3%左右。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大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跨区域输电通道平均利用时数提高到4100小时左右。科技创新。加快能源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有效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关键装备、关键产品的自主替代。聚焦新能源模式、新业态发展需求,建立一批新的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能源预测和预警

加强对电力、天然气等供需趋势的分析和判断,从资源供应、基础设施布局、需求侧管理等方面提前规划应对措施。密切关注东北地区煤炭供需形势的变化,供需形势的变化,加强生产运输需求调度,保持港口和电厂库存处于合理水平。完善能源形势分析和潜在问题咨询机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防范和解决影响我国能源安全的各种风险挑战,提高能源宏观控制能力。

进一步提高能源储运能力

以全国一网为基础,推进天然气主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东北、华北、西南、西北等百亿平方米储气库群建设,做好2021年油气供应储销体系管道建设、地下储气库建设LNG许多重大项目,如接收站。提高煤炭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库存水平。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基础

促进油气储存和生产,确保勘探开发投资不减少,加强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勘探,促进东部旧油田稳定生产,加强新区生产能力建设。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开发。防止和解决炼油产能过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巩固煤炭底部作用,坚持大压力、小压力、优缺点,认真开展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产能置换原则有序批准一批合格的先进产能煤矿。稳步推进煤制油气行业优质升级示范。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跨区域、跨省输电通道建设。

「政策」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能源科技攻关

研究制定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建立专项重点推广。建立和实施清单指挥官制度和机制,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核电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成果应用。针对寻找石油和天然气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对现有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评价和评价,优化库存资源管理。结合氢能、储能、数字能源一体化发展等新兴领域和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的重要领域,研究增加了若干创新平台。推进第一套技术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完善能源产业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大学、研究深度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推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积极开展煤矿、油气田、管网、电网、电厂等领域的智能化建设。促进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等智能能源与智能城市和园区的协调发展。探索北斗系统,5G、能源领域推广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探索多种技术发展路线和应用路径。

完善法律规划和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和修订《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石油储备条例》和《能源监督条例》。进一步推进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发布和实施十四五现代能源系统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制定规划实施计划,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黄河流域能源转型规划和新疆优质能源发展实施计划。落实《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能源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能源产业标准的披露,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的电力规模。推动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区域进行更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稳步扩大现货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标准化运行和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新能源隔墙电力销售附近交易。有序开放电网企业设计、建设等竞争性业务。推进管网调度运行管理措施(包括容量分配、托运人等制度)的制定,有序推进油气管网的公平开放。稳步推进油气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海南能源综合改革。

加强能源行业监管

实施《关于加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后续监督的指导意见》(2020版)。建立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与省能源主管部门之间的上下联动、水平协调的监督机制。实施《2021年能源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对重大能源规划、项目实施和市场秩序的监督,以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为持续监督内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督机制改革,加强规划实施、公平开放、运行调度、价格成本、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督。

深化设施联通和产能合作

一带一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一条路。促进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重点关注重点国家和项目,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目标,开展电力、油气、新能源、核电等领域的合作。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能源合作空间,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合作,加强双边与第三方的市场合作。资料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原政策文件可自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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