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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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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伟艺

上周,我继续发表几篇文章来分析松原7·4.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本案应是燃气行业影响最大的第三方破坏事故。有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开的后续处理,值得燃气行业相关单位研究讨论。

由于前几篇文章直接根据不同主体的问责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一些读者反馈说他们不知道事故的情况,建议放置事故的介绍。

今天,我们将介绍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4日,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路发生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经调查,松原市7·4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如下:

2017年7月4日13时23分左右,松原广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公司)在松原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繁华路(乌兰街至五环路段)进行道路改造。

旋喷桩基坑支护施工期间,旋喷桩机将吉林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燃气有限公司)埋在该路段的燃气管道(材料)PE,管径110mm,工作压力0.3MPa,埋深3.9m)通过钻漏,导致大量气体(天然气,下同)泄漏,扩散到松原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区和道路北侧市医院综合楼,达到爆炸极限。

14时51分26秒,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内气体随机未知点火源爆炸,爆炸能量立即影响并传递爆炸点周围区域爆炸气体,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区、市医院综合楼及周边部分房屋倒塌、火灾燃烧及设备设施损坏,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中,繁华路南侧市医院总务科部分房屋倒塌,多处室内物品过火;繁华路北侧市医院6层综合楼(沿繁华路南侧区域,简称南区,下同)和垂直于繁华路的东侧区域(简称东区,下同),一、二层门窗基本爆炸,三、四层窗户玻璃向内爆裂;南区一楼走廊两侧各有6个房间。其中,办公室、楼梯间过火严重,洗衣房、设备仓库过火迹象明显;东区一楼走廊两侧为药房、核磁检查室等功能室,一楼地板爆炸,走廊上方地板爆炸;南区与东区走廊交叉口上方地板向上翻转,综合楼中间与各楼相连的办公厅玻璃天花板全部破碎落地。

从现场爆炸推力方向观察,南区中部和东区走廊中部爆炸剧烈,向外辐射状爆炸迹象明显。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下:

事故共造成 7人死亡(其中5人当场死亡,2人住院治疗无效),85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轻伤72人)。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19万元。

事故不影响周围环境。

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门监测爆炸和燃烧点周围的环境。气体泄漏后发生爆炸和燃烧,可燃气体立即燃烧和消耗。经检测,消防和灭火产生的废气和废水不影响周围环境。

以上是事故调查报告披露的事故基本情况。事故调查报告还分析了事故的原因。

气体泄漏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现场开挖确认,泄漏位置为繁华路段坐标(坐标为松原市地理坐标),泄漏直径约0.060m,埋深约3.9m,市医院综合楼南墙垂直距离8.23m,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墙体垂直距离2.78m。

燃气主要通过四条通道进入市医院综合楼:

一是通过松土层进入综合楼底部的沉降空间,进入地沟;

第二条洗衣房直接面向繁华路,通过洗衣房通向走廊的门,与东走廊形成气流通道,进入市医院东区;

三是通过开门窗直接扩散到综合楼各房间;

第四条是市医院综合楼西侧的户外门。

燃气主要通过两条通道进入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区:

第一条自建沉井(沉井中心距漏点沿繁华路距离5.8m)进入下水道,再进入总务科水暖工办公室,并在平房内扩散;

第二条通道通过门窗扩散到室内。

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

初始爆炸点位于医院总务科平房。

根据公安监控录像,爆炸发生在7月4日14时51分26秒(时间经公安部门校准),初始爆炸点位于繁华路南侧市医院总务科平房。

总务科平房内设备均可成为火源。

市医院总务科平房内多个室内空间的气体积累到爆炸极限。任何电子设备的随机启动,如室内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和自动加热电热水器,都可以成为点火源,导致气体爆炸。

钻漏气管道的施工成为事故的直接原因。

旋喷桩施工中钻漏中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甲烷的主要成分,相对密度(空气)=1)0.5548,)大量泄漏,扩散到附近的建筑空间,积累到爆炸极限(5%)-15.4V%)爆炸是由随机未知点火源引起的。

事故调查报告还分析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让我们来看看事故涉及企业和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包括:

繁华路改造施工单位:广发公司无施工能力,以欺骗手段承包工程,严重缺乏分包工程和临时员工管理,非法分包部分工程。宏远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缺乏分包工程的管理。

繁华路燃气管道施工单位:浩源非开挖公司无施工资质和施工管理人员,长期从事地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顺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分包中标项目。

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浩源燃气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不到位,应急管理缺失。

事故调查报告还提到了两个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卓信监理公司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失去了监理。三个监理公司不履行监理职责。

除涉及事故的企业外,事故调查报告还分析了政府有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用事务局项目办公室不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

2.松原燃气管理中心对燃气企业监管不力。

3.松原市公用事业局不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公用事业局项目办公室和燃气管理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失控。

4.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职责。

5.松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燃气压力管道缺乏监管。

在介绍了事故的过程和原因后,我们可以看到第三方破坏事故实际上更复杂,涉及到许多主体。因此,我们根据不同主体的责任情况和责任依据来分析事故,供您参考。

上周发表的文章整理分析了燃气企业、燃气企业相关人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的问责情况(点击链接阅读原文):

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后续:燃气公司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后续:燃气公司追责情况和追责依据

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后续:建设单位追究责任和责任依据

松原燃气爆炸事故后续:为什么许多建设单位被追究责任?

本周,我们将继续发表事故分析文章,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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