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真正的安全意识是从你身体里长出来的

日期:2022-02-28 20:12:01


2天3起严重事故39人死亡!安全管理混乱的深度暴露,安全警报越敲越响!

原创 安全茂

真正的安全意识来自你的身体

6月13日6时40分左右,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燕湖社区贸易市场发生燃气爆炸。到目前为止,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共有138名受伤人员(其中37人受重伤),现场救援仍在继续。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国内最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已决定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罚进行监督。

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停产检修期间,2名员工在检修废水管道时掉入废水池,另有4名公司员工在施救时也相继掉入池中。经政府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搜救,6人已全部搜救出池,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6月12日凌晨0时12分,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分局接到报警,称卸载甲酸甲酯时,经济开发区西江路口有人晕倒。经初步核实,事故是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丰报云村三强兴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卸载甲酸甲酯时发生的湖北牌照车辆泄漏。目前,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

连续两天发生3起重大事故,造成39人死亡,37人重伤,104人轻伤。事故不仅发生在节日期间,也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如火如荼的过程中,也发生在成立100周年的关键时期。

看到数百个家庭的幸福梦想破灭,在弘扬生命第一、人民第一的新时代,我们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再次遭受重创。作为一名从事安全行业十多年的老兵,他不仅对事故同胞深感悲伤,而且对当前的安全管理状况感到失望,更担心国内安全事业的未来和发展......

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我们是否长期处于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体系失败、缺乏安全管理机制、缺乏安全文化产业的状态?

过去,我们经常在各级政府事故调查报告中看到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培训过场、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从整个系统的放大来看,它是否反映了我们整体安全管理的混乱?......

第一,我们总是习惯把安全管理当成安全部门的事情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法律的出发点是让企业有专业部门协调、培训、监督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实现事故预防的目的。

但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性让你措手不及。

虽然我们的管理决策者大多是业务专家、谈判专家或资源整合专家,但他们大多不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缺乏实践。因此,安全部门总是习惯性地将安全管理视为一件事。

当我们过度集中原本属于整个社会、整个行业、整个过程、整个员工必须参与和负责的安全时,这本身就构成了巨大的隐患。

最近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管理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理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这些都是很好的政策和原则。

但中国人最擅长的是争吵。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TOP10!

成熟的国际企业,招聘安全人员被称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但我们称之为安全员。

许多企业提倡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但1818年,由于重大事故,他们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甚至没有学到任何东西!

我认为法律确实有必要重新定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更不用说取消了,也有必要先改名,然后再调整职责。

事实上,事故与安全无关!

每次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强调安全监督不到位

我们一直过于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如果比较这个逻辑:我国早就是零犯罪,因为只要警察监督到位;当然不会有腐败,纪检监督到位就可以了;政府和企业不会经济或效益下降。只需设定一个指标,全力监督一切。......

真正的安全意识是从你身体里长出来的

然而,我们应该明白,监督只是管理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的必要条件,没有不好,但有些不一定好。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工作,并在行业、领土和企业三个层面实施自律:行业应管理安全、领土和安全,企业应管理安全。只有当自律做得不好时,才需要监督。

而高质量的监管就是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过度监管。

因为一旦政府层层监督,力度过大,会增加社会和企业的管理和沟通成本,增加重复工作量,增加衍生工作量,增加劳动力成本,降低信息传输效率,分散企业安全管理的注意力,导致监管对象情绪和士气低落。

因此,过度监管可以被称为一种低效、昂贵的管理方法。盲目监督、无力监督、正式监督已成为安全生产的更大隐患。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的。!

三、避责安全管理是形式主义泛滥的根源

从我们的政府到企业,从大师到专家,我们一直强调安全管理的尽职调查豁免和失职责任,但如何判断履行职责或失职呢?

最原始的依据只能是各种安全文件、档案、记录,即所谓的痕迹管理。

这是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几乎所有的安全人员都深受其害,真的是不死。

有些企业需要准备一份记录N一套,一套内审,一套外审,一套标准化,一套双重预防体系。今天科长来了一套,明儿主任说了一套,后天主任要求统一做。......

痕迹管理本身与事故预防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为了证明某件事做了,我们需要准备很多可追溯的文件。文件之间也应该有相关性和逻辑性,如此重复......

员工的大部分精力都被消耗掉了,但现场真正的安全隐患却被忽视了,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

尽职安全管理来说,尽职尽责是非常重要的,但它真的无法控制风险和事故!

每次事故背后的原因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时间、环境、技术、世界、一切......风险一直在变化。

清单是静态的,风险是动态的。我们对世界变化和风险衍生物的理解总是有限和滞后的。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也许,避责安全管理是我们需要系统研究和根治的重大隐患。

在最后几点写希望......

希望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能成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希望各级政府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优质安全发展。

希望每一位企业主都有创业精神,效益不全,社会责任。

希望每一位经理都能真正承担起安全责任,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经理人。

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实现知行合一。

......

注:本文首发于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未经许可引用本微信官方账号原创、涉嫌洗稿或未注明来源的,将追究其侵权责任。


首页  电话  顶部
栏目导航
cache
Processed in 0.005493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