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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北京:一天发生两起施工外力破坏燃气地下管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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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北京:一天内发生两起外力破坏燃气地下管道事故, 市城管执法局立即赶到现场立案查处

8月7日,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响应,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执法工作。

经调查,8月7日上午10点左右,昌平区实验中学门前施工单位对暴露的气体管道警告视而不见,未通知当地气体公司到场,使用机械挖掘过程造成气体管道损坏,造成气体泄漏。上午11点左右,另一个施工单位在东城区广渠门外南街2号楼前进行绿化施工作业,开工前未与当地气体公司对接施工,未找到地下管道,直接使用机械挖掘,低压气缸挖掘,造成气体泄漏。

事故发生后,燃气集团赶到现场进行抢修,第一时间停止了燃气泄漏。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召集有关建设、建设、燃气管道产权单位,确认事故中损坏的燃气设施。经调查取证,有关单位违反《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涉嫌未采取安全措施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占用、损坏燃气设施。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依法立案调查,并将处罚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

「行业新闻」北京:一天发生两起施工外力破坏燃气地下管线事故

据报道,为了保持安全生产的稳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继续全面指导市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打击外部破坏地下管道的违法行为。自今年年初以来,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和处罚了29起外部破坏地下管道的违法行为。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燃气集团等公用事业单位,探索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合作和反馈机制,掌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继续跟踪监督外部破坏地下管道的重大案件,督促指导相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小组,依法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同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注向前移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和检查,通过检查管道单位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防止地下管道事故的发生。

提 示

在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醒北京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和管道单位:首先,登录挖掘工程管道保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各项目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城市运行地下管道的保护,并在计划开工前30天登录北京挖掘工程地下管道安全保护信息通信系统(登录地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城市运行/在线系统/挖掘工程管道保护系统),发布挖掘工程建设信息。管道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挖掘工程管道保护系统发布的工程,明确施工范围及周边地区的地下管道设施。地下管道不明确的,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使用机械进行挖掘、打桩、顶进、钻孔等作业。二,及时制定管道安全保护计划和监测协议。施工前,工程施工单位应主动通过地下勘探方式铺设地下管道,不得按照管道保护计划或监理协议的要求主动铺设管道。履行监督职责,避免施工过程对地下管道造成损坏;未履行监督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加强一线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最近几次地下管道事故的施工外部损坏与一线人员的施工操作不当有关。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机械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掌握和了解地下管道的保护措施,掌握管道保护的关键关卡。第四,注意现场旁站的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的审查,督促其履行监理职责;施工范围内可能损坏管道设施的,应加强旁站监督,做好记录;对部分违法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或暂停施工。

地下管道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破坏地下管道事故不仅会中断居民用户和企业的燃气、电力、供热等能源供应,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还会发生燃气爆燃、高压电伤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请及时致电燃气集团9677、国家电网95598等报警电话,不得迟报或隐瞒,积极配合管道产权运营单位进行事故抢修和恢复,赔偿管道损坏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本文来源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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